穗建质[2010]1671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亚运后建筑工地复工阶段和后亚运时期
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和督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各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0年12月15日广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做好亚运后工地复工阶段和后亚运时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经苏泽群常务副市长同意,市建委制定了《广州市亚运后建筑工地复工阶段和后亚运时期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联系人:伍扬文,电话:83124248)

    特此通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广州市城乡建委办公室
2010年12月17日印发
 
 
 
 
 
附件:
 
 
广州市亚运后建筑工地复工阶段和后亚运时期开展建筑工地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0年12月15日广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的精神,认真吸取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针对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做好亚运后工地复工阶段和后亚运时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经苏泽群常务副市长同意,市建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督查,进一步推动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督部门和属地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23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要求,贯彻落实近期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2010年12月15日广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的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工地复工准备和工地复工后的监管工作,着力查漏洞、治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以更加有力的管理手段和措施,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形成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市后亚运时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形势的总体稳定。
 
    二、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总指挥:苏泽群常务副市长
    组长:市建委侯永铨主任
    副组长:市建委莫仕容副主任、城管委孙金龙副主任
    组员:各建设局局长、各监督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建委质安处,办公室主任:林启华
    各区要参照本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二)工作分工
    1.根据市区工程管理权限分工,各区建设局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督促本辖区监管范围工程落实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制度,监督、指导各建设工地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各现场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工作达标。市管工程现场管理工作由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和市市政站分别督促落实。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县级市)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辖区内所有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重点督促各建设工地按照标准进行施工围蔽,落实围墙外立面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严厉查处占道施工和违规夜间施工等行为。依法对工地扬尘污染、噪声污染和夜间施工扰民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市建委督查组负责全市建设工地现场管理督查工作,检查各区建设局、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存在重大危险安全隐患或不服从监管的工地责令整改并跟踪督办,对现场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施工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定期向全市通报督查工作开展情况。
 
    三、时间安排和阶段划分
    (一)从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集中力量严把停工工地复工关,加强施工工地安全监管,切实做到安全可控、可防,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2011年全年(后亚运时期),深入整治和重点突破阶段。针对我市后亚运时期城市建设管理的实际需求,严把道路开挖、占道施工等施工审批关,健全制定、完善措施,形成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的长效机制;针对我市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力求在监督管理和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切实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点部位的监督管理置于可控状态;强化企业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稳定。
 
    四、整治的重点和内容
    (一)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特别是国务院23号文的贯彻落实情况,市政府、市建委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上海“11.15”火灾后各施工企业、工地的自查自纠情况。包括:有无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工地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整改有无记录,有无项目经理坚守岗位、有无配备足够的安全监督员、“三类”人员有无持证上岗,建筑工人有无持平安卡上岗,有无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等。
    (二)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包括: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消防条件,是否设置安全通道、设置消防水源、备齐灭火器材,生活、办公和作业区是否分开设置等;施工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动用明火是否严格审批,充分做好消防应急准备,遵守消防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防火重点部位是否严格管理,设置警示标志,是否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扑灭初火以及疏散演练,是否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建筑材料,是否落实安全检查和对火灾隐患及时整改等。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深基坑工程、高支模工程、脚手架和高空作业、地下暗挖施工、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和使用管理,临边防护等。
 
    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做到三个“务必”:务必充分认识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务必找准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务必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三个层面管理责任。
    (二)坚持专项治理和经常性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着重抓好以下三项具体工作。
    1.严格审查亚运会后工地复工条件,经监督部门检查验收符合复工条件方可复工,做到“三不开工”,即没有进行安全检查不具备复工条件的工地不准复工;工人未经安全培训、未持有上岗证和平安卡的工地不准复工;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到位的工地不准复工。
    2.工程质量管理做到“三不放过”,即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工程不放过;质量问题未整改达到工程质量标准的工程不放过;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标准的工程不放过。
    3.着眼建立工地文明施工管理长效机制,在2011年的后亚运时期,要在七方面强化管理:即道路开挖、占道施工、工地围蔽、扬尘控制、“泥头车”管理与余泥洒漏、噪音控制、工地卫生管理,特别是经过亚运环境综合整治、大中修后的道路,不得开挖。
    (三)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活动。从2010年12月23日起至31日止,全市集中开展施工安全大检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在建项目逐项开展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市、区、街镇三级分别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分管领导要带队亲自检查不少于3个工地,并将检查情况逐级上报;各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站将检查和督查情况于2011年1月5日报市建委。
(四)市建委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区、监管机构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并将检查情况汇总后报送市政府,对在这次集中整治、自查自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和野蛮施工行为整改不力的工地和施工、监理单位,将依法从严处理。

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5-2011  粤ICP备09007345号

Powered by PageAdmin 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