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脚手架和高支模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各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313日下午,深圳市南山区一工地发生外脚手架防护棚坍塌事故,死亡9人,伤1人;314日上午,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工地,模板支撑体系发生局部垮塌事故,死亡7人,伤19人。各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从中吸取血的教训。近日,我委督查组发现小谷围DS080地块一住宅楼,高支模工程未组织专家审查已开始搭设,且多处未按施工专项方案搭设。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项目总监作不良行为记录,施工单位必须立刻整改,并于2010319日之前将整改情况报我委质量安全管理处(传真:83126780)。该工程建设单位是:广州奥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广州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是:刘忠清;施工单位是:泰州华夏集团公司,项目经理是:时兴奎。为确保建筑工地脚手架和高支模的使用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施工企业立即对在建工地的脚手架和高支模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是否严格按经审批的方案搭设或拆除;使用前是否按规定验收;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二、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旁站监理,立即组织全面检查,凡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经审批的方案搭设或拆除脚手架、高支模,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依法依规责令整改,并及时通报所属监督站和建设主管部门。
    三、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和监督站,立即组织对辖内项目的脚手架和高支模进行拉网式排查,特别是从严检查外墙整饰工程的脚手架,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的规定、标准,要从严监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到岗和履责情况,凡未落实审批方案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验收合格才准于复工。
   (联系人:邱海峰,电话:83126786)
 
 
 
 
广州市城乡建委办公室
20103月1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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