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GZ15062009038325 主题分类:政务文告通知
  发布机构: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日期:2009年12月30日
  名    称:关于再次提醒加强建筑施工起重设备施工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
  文    号:穗建质[2009]1625号 主 题 词:城乡建设 安全 管理 通知
 
 
穗建质[2009]1625号
 
 
 
关于再次提醒加强建筑施工起重设备施工安全监管
的紧急通知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12月28日下午,深圳宝安区一工地发生塔吊吊臂断裂坍塌事故,死亡5人,重伤1人。连同12.4东莞事故,今年12月份我省连续发生2起塔吊恶性事故,各单位应引起特别重视,及时吸取血的教训,以高度警惕落实相关监管工作。为确保所属工地建筑施工起重设备的使用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施工企业立即对各自使用的建筑起重设备的安全性再次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起重设备的制造许可、产品合格的相关材料,设备安装、验收、日常维修保养等法定程序是否完善,相关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各项目部针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制订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演练情况等。

二、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施工企业全面检查正在使用的建筑起重设备,特别要严格监管起重设备安装、加节顶升、拆卸等重要环节。

三、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立即对辖内每一台建筑起重设备再次进行检查,检查要严格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做到不漏检一台起重设备,不留下一处隐患,并在2010年1月20日前,把检查情况报城乡建设委质量安全管理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邱海锋, 电话:83126786)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2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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