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招[2012]05

 

市招标办对项目负责人签到情况

进行抽查的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各方行为,市招标办将不定期对施工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签到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工作主要由监督科实施,办纪检人员配合。具体工作程序和内容如下:

一、 工作程序

1   确定抽查时间、项目及抽查执法人员。

1)每周星期一上午830,由我办纪检人员随机确定项目抽查时间(本周一至周五),在抽查项目的当天上午840,告诉监督科。

2)在抽查当天上午840,根据交易中心网上公布的当天项目负责人应签到的公开招标项目,参照第(1)点的随机确定方式,随机确定抽查的具体项目一个,并随机确定抽查执法人员两名(市招标办抽查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

2、由监督科联络人员通知交易中心见证人员负责部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3、上述所有程序环节,均作书面记录。

二、工作内容

1、对被抽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签到情况进行现场观察、记录。即授权委托书中的项目负责人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是否相符;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与身份证是否相符;招标代理、见证人员的到位情况。

2、对发生的违规情况进行记录,并请见证人员当场提供书面材料确认。

3、将抽查书面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做好存档。

三、注意事项

1、抽查工作的执法人员属于列席现场。

2、抽查执法人员应佩戴执法证件,根据被抽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规定,提前十分钟到达现场。

3、抽查过程不得干预截标或开标程序的正常进行。

4、做好抽查书面记录。

5、抽查工作完成(即项目负责人签到结束),抽查执法人员及时离开现场。

6、抽查工作完成当天,应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做好存档,每季度进行一次小结。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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