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标定函〔2021〕120号
各市造价站(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吸纳群众意见,凝聚行业共识,加大力度推进我省工程造价改革工作,现面向社会,征集各类涉及工程造价改革的研究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范围
1. 截止到2021年6月30 日 ,已完成的符合工程造价市场化、国际化、信息化、法制化改革方向的各类研究成果,包括承担由国家、省、市、行业组织等各级部门委托或企业内部自行组织的课题研究、调研报告、政策建议、学术著作等,以及已经发表的个人专业见解论文。
2. 各级造价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单位及个人均可参与。
3. 不涉及工程造价改革的内容不在此次征集范围内。
二、征集办法
1. 符合条件的企业成果,需提供委托函(或企业内部安排计划)、评审结题报告以及成果文稿,以上资料只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按“企业名称+成果名称+参加成果征集”的格式命名压缩文档,并留联系人信息,发送至邮箱 gdzjgg@vip.126. com。
2. 符合条件的个人论文,只需提供证明已经发表的期刊与论文电子版,以上资料只需提供扫描件,按“姓名+论文名称+ 参加成果征集”的格式命名压缩文档,发送至邮箱gdzjgg@vip.126. com。
3. 企业与个人需在所提交的扫描件上注明联系方式。
三、成果收录
1. 本着入选成果既要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要能落地操作或指导实践的原则,我站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各类成果进行筛选,对主题明确、论证充分、内容翔实、具有原创性的成果颁发入选证书。
2. 凡入选“广东省工程造价改革研究成果”的各类成果,我站将颁发收录证书,并在网站与公众号上予以宣传和推广。
3. 被收录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将相应主导或参加与成果相关联的造价改革专项工作。
四、其他事项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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