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文件范本更新及相关工作注意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招标文件范本》(GZZB2010-004-1)、(GZZB2010-004-2)的顺利执行,对电子评标及交易系统功能调整补充说明以下注意事项:

1、本次范本的更新按照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明确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中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占人工单价比例的通知》(穗建筑[2010]1653号)要求,将房建、市政施工项目的工程人工费在工程造价组成中单独列项。使用新招标文件范本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将增加“人工费”栏目,请各有关单位在打印中标通知书时按要求保留该栏目。

2、招标代理、招投标单位需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选择指定版本的招投标管理软件进行电子招投标文件制作(在交易中心网站的招投标软件下载列表后附有适用的招标文件范本编号)。

3、招标代理在电子开标过程中,需要在开标软件中选择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文件范本编号进行开标,请务必正确选择。

4、新增的“二维码辅助投标报名录入”功能在《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上使用了二维码识别技术。招标人在收标时用扫描仪扫描投标人递交的《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上的二维码,即可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投标人的报名信息,大大缩短了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建议各有关单位使用,详细操作请查看第一次通知附件的《操作指南(二维码)》。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1年5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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