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地防御百年一遇超强台风
“鲇鱼”工作的紧急通知
穗建质[2010]1430号
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各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单位:
    2010年10月20日8时,今年的第13号超强台风“鲇鱼”中心位于珠海偏东南方约700公里的南海东部海面上。预计,“鲇鱼”20日夜间起将以10公里左右的时速缓慢向偏北方向移动,逐渐靠近广东中东部海面(阳江-汕头),将于23日前后正面袭击广东。根据上级部署,为切实做好建筑工地防御超强台风“鲇鱼”工作,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市在建工地、停工缓建、烂尾工地及时做好超强台风“鲇鱼”的防御工作,及时撤离低洼地带的施工作业人员,尤其要加强深基坑监测、起重设备防风、防高处坠落、防高大支模坍塌、工棚、仓库等临时设施防内涝坍塌次生灾害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二、即日起,全市在建工地、停工缓建工地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水务、园林绿化)局,各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立即对所属工地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排查安全危险源台账各项控制指标情况,并于2010年10月21日14:00前将排查情况汇总报我委质量安全处(联系人:徐顾芯,电话:83126782,传真:83126780,xuxiaolan@gzcc.gov.cn)。确保所属工地安全防御“鲇鱼”及强暴雨。
    三、请我市应急抢险单位: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进入应急备勤状态,落实应急抢险物资储备,细化应急预案,随时待命奔赴应急抢险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请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将备勤准备情况于2010年10月21日14:00前报我委质量安全处(联系人同上)。
    四、请已完工迎亚运工程建设业主组织做好工程成品保护工作,及时加固光亮工程照明灯具、显示屏、绿化花篮等建筑物(构筑物)外附着设施,对种植不久的绿化树木要采取防超强台风措施。
    五、各单位切实落实值班制度,认真落实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发现险情及时组织抢险并及时报告,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特此通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联系人:陈庆亚,电话:83126788,13802779118)
 
 
 
 
广州市城乡建委办公室
2010年10月21日印发
 

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5-2011  粤ICP备09007345号

Powered by PageAdmin 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