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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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站,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水务、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8月16日6时30分左右,吉林省梅河口市爱民医院住院部综合楼工程发生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造成1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时发出通报,布置相关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通报内容并发出紧急通知,提出要求(详见附件)。各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吸取血的教训,以高度警惕责任感落实相关监管工作。为确保所属工地建筑起重设备等较大安全隐患的安全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施工总包单位(即施工许可证记载的施工单位)负责,立即对各自承包的建设工地使用起重设备的制造许可、产品合格的相关材料,设备安装、验收、日常维修保养等法定程序是否完善,相关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各项目部针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制订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演练情况等进行排查。
二、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施工企业全面检查正在使用的建筑起重设备施工安全,特别要严格监管起重设备安装、加节顶升、拆卸等重要环节。
三、市建设(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站,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水务、园林绿化)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立即对辖区内每一台建筑起重设备再次进行检查,检查要严格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做到不漏检一台起重设备,不留下一处隐患,并在2010年9月3日前,将检查情况报送市建委质量安全管理处。(联系人:陈庆亚,电话:83126788)
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于8月25日至9月7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专项检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迎检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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