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GZ15062010038713 主题分类:政务文告通知
  发布机构:广州市城乡建委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0年5月10日
  名    称:关于“5.08”高支模倒塌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
  文    号:穗建质[2010]542号 主 题 词:城乡建设 施工 安全 通报
 
 
穗建质[2010]542号
 
 
 
关于“5.08”高支模倒塌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2010年5月8日22时30分左右,位于天河区黄村“大岭”地段(奥体中心附近)的花花世界—中心广场二期工程工地发生一起约17米高的高支模倒塌事故,造成作业工人4死4伤。事发后,市城乡建委和天河区主要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救治伤员和死者善后等工作。当天凌晨,我市一水务工程—猎德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经发生一起高支模坍塌事故,造成1死9伤。根据市领导指示,5月9日上午,市城乡建委召集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局长、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和各重点工程建设业主负责人,在天河区政府会议室召开紧急会议,通报了事故有关情况,分析和查找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部署了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及处理情况
    5月8日22时30分左右,花花世界—中心广场二期工程在对一约17米高的高支模浇筑混凝土时,由于高支模失稳而发生了坍塌事故,造成4名作业工人当场死亡,另有4人受伤,事发后,相关部门随即组织了紧急抢险。该项目由高德花花世界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单位是广州市天河区东圃镇黄村村民委员会,施工单位是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该项目由天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监督。
    初步调查发现,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施工单位对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严重不到位,未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规定对高支模方案组织专家审查,未按程序组织验收合格就开始浇筑混疑土,未按天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整改通知要求进行整改,属于严重违规施工行为。二是监理单位严重失职,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施工单位违规施工行为。三是建设单位片面追求建设工期,漠视安全生产。四是天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虽然发现了现场存在问题,并发出整改通知书,但未及时跟踪整改情况。经研究,我委决定对施工单位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严厉的行业处罚,对其诚信综合评价进行扣分;对由高德花花世界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东圃镇黄村村民委员会、天河区建设和水务局、天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予以通报批评。
    二、加强事故防范,开展隐患排查
    根据市领导指示,5月9日上午,市城乡建委召集各区建设局局长、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和各重点工程建设业主负责人在天河区政府会议室召开紧急会议,会议传达了市领导的有关指示,通报了事故有关情况,对当前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认真分析,部署了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会议要求:
    (一)各区建设局和各建设业主要高度重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特别要把重大危险源的监管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级别事故的发生。各单位“一把手”要亲手抓安全,亲自指挥和部署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的力度。各建设业主要正确处理好工程进度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务必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摆在首要位置。
    (二)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查事故原因,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违法责任。要认真做好死者善后和死者家属安抚工作。
    (三)从5月9日下午开始,各建设业主、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和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组织开展工地隐患排查工作,要对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于会后3天内完成所有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脚架和建筑起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要重点排查近期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对工地施工安全产生的不利影响。所有重大危险源及存在隐患,都要列表登记造册,专人负责跟踪和督促整改。
    各施工和监理单位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我市有在建工程业务的施工、监理单位,立即组织对所承揽工程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有关排查情况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后,于会后2天内报负责监督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备案。
    (四)市城乡建委立即转发《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的通知》(建质[2009]254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等重大危险源的技术管理标准,指导全市建设工地执行。
    (五)强化监督和执法力度。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强化对各工地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充分发挥不良行为公示和通报曝光、诚信综合评价、暂停投标报名等行业处理机制的作用,对未按时完成排查整改,执行监督机构整改指令不力的建设工地,监督机构要一律责令其停工整改。对未切实执行安全文明规范标准、重大危险源失控的企业,将依法予以从重从严从快处理。
    (六)我委安全文明督查工作的重心将靠前下移,进一步强化对工地现场各方建设主体和监督主体履责情况的督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请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认真抓好施工现场隐患和查改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报

 

   
 
广州市城乡建委办公室 2010年5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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