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第12期)

粤标定函〔2021〕169号

 

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站组织专家研析了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收集的反馈意见,现将《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和《广东省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关调整内容印发给你们,调整内容与我省现行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通过“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及时反映。

 

附件1:《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动态调整内容及子目;
       2:《广东省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2018)》动态调整内容。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1年9月3日





来源: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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