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横党委会纪[2023]14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横沥镇人家路建设及修复工程(二期)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标段1:横沥镇人家路建设及修复工程(二期)标段一
标段2:横沥镇人家路建设及修复工程(二期)标段二
项目代码:/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84961542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兆丰路3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6588991-860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五号二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20-84961542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兆丰路3号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
四、项目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标段一:义沙八队大安西街、大安北街人家路提升改造,工程内容包括铲除原有破损道路,新建混凝土道路,加宽现状道路、新建挡土墙。标段二:冯马一村、冯马三村、新兴村、群结村、庙南村、庙贝社区人家路提升改造,工程内容包括铲除原有破损道路,新建混凝土道路,加宽现状道路、新建挡土墙。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2、本项目实行双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均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分部分项综合单价限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公布函)
特别说明:
(1)投标申请人需同时申请参加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允许只参加其中部分标段的投标工作;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不能兼中。
(2)每个标段分别单独进行投标登记,但投标人可以只委派1套项目管理班子(但应满足相应标段的工作要求)。
(3)本项目2个标段同时进行开标、评标,各有效标段(指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4家)。按照标段1到标段2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4)若某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按照从标段1到标段2的先后顺序,确定其为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视为自动放弃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
(5)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6)若某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的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招标标段的中标人。
(7)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 1027日00时00分至2023 111610 3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 1027 00 00
截止时间:2023 11 1610 30
3、开标开始时间:2023 111610 30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标段一、标段二】: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施工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网址:http://ggzy.gz.gov.cn/qyxxd1/508420.jhtml)。
11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各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4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4名时,该标段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84961542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兆丰路3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尚未登记注册的,可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其他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1026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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