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村十社、十一社村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期)(JG2022-16603)”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广东中水建工有限公司

通过

 

2

广州市景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3

广州市白云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不通过

没有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8款要求,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

广东骏业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5

广东德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6

广州一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7

广东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8

广州众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公示时间:20221114日09:302022111723:59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 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永泰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

联系电话: 1392226695718613160870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永泰村官厅东街797

 

招标人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永泰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

                                              日      期: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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