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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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河源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研究。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派驻现场人员不得少于3人(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其余2名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整,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规划成果必须通过法定程序评审、修改、公示并经批准后为最终成果。
3、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最终成果以及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其所有权均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外泄,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并双倍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和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在合同执行期内,若该项目在规划审批过程中发生规划调整,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并按要求完成,否则愿意双倍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
5、若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交付编制成果,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成交资格,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若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不符合磋商文件或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成交资格。
服务时间:
1、2020年9月完成规划初稿,并报市发改局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
2、2020年11月完成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县区和市相关部门意见。
3、2020年12月完成专家论证后,报市发改局审核。
4、2021年1月市发改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
5、2021年3月市政府印发规划实施交通专项规划。。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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