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单位:
1.根据相关文件的批准,横江公司拆迁安置区鳌头工业基地龙聚大道一期G片区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经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决定,本项目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标段划分:    /       。
2.2招标内容:本工程建筑面积41747平方米,建设359套住宅及社区中心、文体中心、社区配套商业楼、变配电房、地上停车场、半地下停车库、小区道路、小区给排水、园林绿化、市政管线、道路照明等设施,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
规模:本工程建筑面积41747平方米,建设359套住宅及社区中心、文体中心、社区配套商业楼、变配电房、地上停车场、半地下停车库、小区道路、小区给排水、园林绿化、市政管线、道路照明等设施。具体以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施工图预算、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所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招标控制价:8502.33万元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必须达到 合格或以上标准
3.被邀请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及登记时间及地址:
3.1 2013122至2013年126日10: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 地址: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每份500元。
4. 投标人合格条件:
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4.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4.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5.同意参加的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递交资料,资料包括: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申请人在资料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120 天,以上资料自编封面目录,装订成册,一式 两 份, 壹 份正本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凡是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时,需把投标确认函原件(不用装订)一起递交。
 
 
建设单位: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址:从化市明珠工业园广场1路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20-87866728
 
招标代理: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5号
联系人:江先生/叶先生/陈小姐/黄小姐   联系电话: 020-86588770
 
    期: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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